发改委:正式将养老设施等纳入REITS范围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》,正式把养老设施等纳入REITS范围。在项目基本条件方面,要求对于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,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(租赁住房项目和养老设施项目不低于8亿元)。养老设施等类型项目,发起人(原始权益人)应为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,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)

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负责同志就《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》答记者问

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,回应有关方面的实际诉求,适当扩大发行范围,增加了清洁高效的燃煤发电、养老设施等资产类型。调整优化规模要求,明确对于行业共性原因导致缺乏可扩募资产的项目,以及首次发行规模超50亿元的项目,可适当放宽可扩募资产的规模要求。提高回收资金使用灵活度,取消用于存量资产收购的30%比例上限,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上限从10%提高至15%。

相关阅读
文章目录